实验室访问学者计划

发布者:韩伟发布时间:2024-10-14浏览次数:11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实现“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进一步促进省内外、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知识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推动我校科学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申请条件

1.访问学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2.可申请自由选题的学术研究;也可以申请参加实验室某个方向的课题研究。

3.为了保证访问研究的顺利进行,受资助的访问学者需在福建师范大学确定一位合作研究者或联系教授。

二、资助时间和资助名额

访问学者可在我院实验室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研究活动。我们将控制每年列入访问学者计划的人数。因资助经费和场地有限,鼓励来短期访问(两周以内)的国内外学者。

三、资助形式

1.访问学者在访问期间享受实验室提供的免费住宿、办公室与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按福建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为支持福州地区数学研究的发展,我们也接受福州市其他高校的少量教师到实验室访问,住宿一般由访问学者自行解决。

2.访问学者在访问期间可使用我们实验室提供的访问学者办公室、计算机设备,免费借阅数学图书馆的图书资料,并免费在办公室上网。

四、申请程序

1.申请来访的人员应填写“访问学者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中应注明申请者的来访时间、个人简历、近期发表论著目录、访问期间的研究工作计划等。

2.申请者一般应提前提交申请表,经主任审批同意后,由实验室秘书通过电子邮件向来访学者发出接受访问的通知及有关细节,并安排访问学者来访实验室的有关事宜。

五、管理办法

1.访问学者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访问学者在访问期间有事外出、中断研究,应提前到实验室秘书处请假,并告知校内的相关合作和联系教师,实验室将不再发放请假期间的访问津贴。因某些原因不宜继续进行访问学者工作的,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取消其访问学者资格。

2.来访两周及以上的学者应在访问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我实验室提供一份简要的工作总结报告。

3.访问学者在访问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正式发表时应对“数学与统计学院访问学者计划”的资助致意等类似字样。

申请材料以及访问结束后的工作总结报告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发给: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6楼     邮政编码:350117

E-mail: mathxkpt@fjnu.edu.cn            办公电话:0591-8346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