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成果鉴定、评审及成果登记工作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6浏览次数:1701

科技项目成果鉴定、评审及成果登记工作流程

 

一、科技项目成果鉴定流程

1、课题负责人填写福建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本网站下载中心可下载)一式三份;

2、研究工作总结、技术工作总结,检测报告、查新检索报告、用户报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及项目合同一式一份;

3、推荐相关鉴定专家7人(外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

4、科研处对鉴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递交相关部门;

5、科研处或课题负责人落实鉴定日期,课题负责人作好之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6
课题负责人准备鉴定材料并将鉴定材料报成果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7
、课题负责人填写成果鉴定证书并报相关鉴定部门盖章。

 

二、评审工作流程

1、课题负责人填写福建省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本网站下载中心可下载)一式三份;

2、撰写研究工作总结、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一份,并提交系列论文代表作(一般10篇以内)一套;

3、推荐相关评审专家7人(外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

4、科研处对评审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递交相关部门;

5、评审专家将评审意见寄回科研处后,由科研处将评审意见汇总后寄交评审专家组组长完成评审意见书。

 

三、成果登记工作流程

1、下载并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下载网址:);

2、登录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并填写相关资料;

3、提供成果登记表一式三份、成果登记导出数据及鉴定证书或评审意见书2份交科技处;

4、科技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递交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