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信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者:蒋佳龙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1736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院今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对我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将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博士点负责人、博士生指导教师、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且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复试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将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包括指导老师在内的三名以上科专家组成。

二、复试工作

()参加对象及原则

   1.除“申请—考核”制考生外的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客观性及公平公正性。

()复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所有考生应在复试前通过网银缴纳复试费(130/生)。

   2. 学院复试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8415日下午200

报到地点:旗山校区理工楼六楼610

请考生报到时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及成功缴纳复试费的凭证。

  

复试时间:2018415日下午230开始

复试地点:

第一组(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专业):旗山校区理工楼北楼601教室      

第二组(统计学专业、计算数学):旗山校区理工楼南楼会议室

第三组(数学教育):旗山校区理工楼南楼415室      

   ()复试的方式及内容

    1.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术水平、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各部分比例如下:

1)学术水平考查 ( 90 %),此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2)外语听、说能力 ( 10 % )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一票否决制!) .

    2.面试内容(每人限时25分钟)

1)个人陈述(教学科研情况介绍)(限时5分钟),根据个人陈述,参加面试的老师(评委)提23个问题(限时6分钟);

2)根据选考专业,由相关老师提12个学科专业问题由考生作答(限时6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现场提问)(限时3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三、成绩评定

1.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2.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含专业基础课成绩)×60%+专业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硕博连读生的复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及体检合格者可直接予以录取,不参加专业排名。

3.录取名次以专业为单位按总成绩排定,不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不予以排定录取名次。

4.考核总成绩(含排序)及拟录取(含候补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的《研究生教育》栏目中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疑议,将正式上报学校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13个指标+2教育部专项计划,其中不超过3个非全日制计划分配如下:基础数学1个(含已招申请-考核1;应用数学5个(含已招硕博连读1;计算数学2个;数学教育3个(含教育部专项2);统计学4实际招生数以研究生院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其中非全日制招生数不超过总招生数的20%学院范围内方向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

5.体检待20189月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考生在学院拟录取前,应向学院提交2017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要求详见下载中心)。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工作

1.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数不超过2人。

2. 我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实际招生指标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合格生源及学科实际确定。

3. 博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529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学院分党委(寄送信息,请落实!。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人事档案所在保管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31日)。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于529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其它未尽事宜以校研究生院的通知为准。

  

学院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学与信息学311

联系电话:0591-22868101

邮箱:sjky@fjnu.edu.cn

                                                                                数学与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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