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蒋佳龙发布时间:2018-09-10浏览次数:2579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激励在校硕士研究生,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学位点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选拔范围

修业满一年的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9月1日)。

三、选拔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二)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三)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硕士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勤奋,基础扎实,学风端正,成绩优良。每门课程考试成绩均不低于80分或达到良好,学位课程(含公共学位课程)位居同年级前30%。

四、选拔工作安排

(一)9月11日前,学院制定硕博连读的具体选拔条件和选拔方案,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对外公布。

(二)9月24日前,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下称《硕博连读申请表》),经本专业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后,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三)9月28日前,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对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将填入《硕博连读申请表》。

(四)10月12日前,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合格名单,并在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

(五)校、院两级公示均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学校正式公布硕博连读生及其导师名单。确定的硕博连读生须参加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考报名,并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

(六)复试通过的硕博连读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后,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其指标占用当年该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七)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硕博连读生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

(九)硕博连读生享受学校“宝琛创新奖学金”(每生36000元),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奖助学金,以具体文件为准。

  

五、学籍管理和培养

(一)硕博连读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硕博连读生不撰写硕士论文,学校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二)硕博连读生按照取得的学籍享受相应待遇。

(三)硕博连读生因中期考核不合格应转回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或退学。

六、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详见我校研究生院通知。

(二)本办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学院是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凡违反政策开展选拔工作,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监督电话:学院0591-22868101、校研招办0591-22867434、校监察处0591-22867115、。

  

数学与信息学院   

2018年9月10日  

  

  

  

数学与信息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