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构建平安、友善、文明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师范大学反恐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法规、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生为本,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快速反应,依法处理,保障安全”的应急处置原则,切实提高学院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管理秩序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针对旗山校区、仓山校区我院师生或管辖范围内所发生的“突发事件”,具体指:由于自然的、人为的或社会政治的原因引发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对学院的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教学管理与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或危害的事件。
三、工作机构及工作重点
(一)学院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伟 郭躬德
副组长:张兆文 苏维钢 陈清华 张新发
成员:刘钢 王尚鹏 张燕梅 连桂仁 张美平 陈林婕 官品佳 陈梦薇 梁克龙 杨柳惠 游崇盈 周赵斌 陈苏珍 张晨辉 范亲敏 郑慧 忻海然 肖子华
(二)领导小组工作重点
1.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有关部门和个人工作责任制,建立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2.建立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向院领导、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3.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消除突发事件对学院、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
4.强化应急处理措施,学院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逐步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
5.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和隐患查处整治活动,将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6.加强学生安全法制教育、深化安全稳定的教育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7.加强与学校学工部、保卫处、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预防暴力、散布谣言、参加非法组织、出现重大心理危机和消防安全等事件的发生。
四、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1.及时收集和通报突发事件信息,建立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
2.突发事件出现时,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报告,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全面工作,指导帮助相关各系、各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
3.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4.负责学院相关场所安全检查,突出关注消防、用电设备检查、维护、更换;
5.制定学院教职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计划。
(二)院团委、年级辅导员
1.负责及时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学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学生干部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有关工作;
2.指导帮助相关突发事件后相关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日常教育管理中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安定稳定工作;
3.加强学生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学生日常安全检查队伍,建立并及时更新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学业危机预警库,完善学生应急报告制度;
4.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重大事件、重要信息紧急报送制度;
5.加强对保健班学生的日常关注,每年对新生进行体检,合格后才予参加军训;
6.建立健全重要信息家长通告制度,做好家校联动工作。
(三)实验中心
1.负责管理实验中心设备的日常维护、制定使用规则、值班人员安排、注意事项等,遇到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汇报;
2.对实验室网络进行监控,确保不出现网络舆论危机事件;
3.定期开展实验中心应急疏散演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1.群体性突发事件(含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
(1)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上级指示,成立现场指挥部,果断处置;
(2)一旦发生群体性聚集、走出院门游行,应及时派人劝阻,队伍前要有引导、队伍中要有巡视、队伍末要有断后,并派出车辆接应,阻断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混入队伍寻衅滋事,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3)发挥学院各级党政工团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师生、深入现场,采取措施、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促使事件尽快平息;
2.重大刑事治安事件(含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派人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2)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做好人员的疏散、救援及安置等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取证;
(3)发生师生伤亡事件,应及时通报有关家属;成立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属的接待、安抚等工作;
(4)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通报情况,稳定师生情绪,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5)发生涉及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立即配合公安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
(6)发生涉外的突发事件时,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向当地外事管理部门报告。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1.火灾事故的处置
(1)火灾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
(2)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积极配合医疗部门妥善安置伤员;
(3)妥善做好受灾师生的安置工作;
(4)如有人员伤亡,及时通知家属,并积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5)适时向师生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的情绪稳定;有关火灾的后续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续报。
2.交通事故的处置
(1)相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抢救,立即拨打“110”和“120”急救电话,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事故现场,有效控制交通事故肇事者,寻找目击证人;
(3)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开展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4)学院如有人员伤亡,及时通知家属,并积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5)如交通事故发生在校外,学院应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的处置
(1)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发生后,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师生情绪,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的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有序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事故的发生;
(3)如发生师生伤亡情况,立即向“120”急救中心求助。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1.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
2.迅速启动学院相关应急预案,及时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3.按突发事件报送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4.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者)的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工作,稳定情绪;
5.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并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
6.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请求支持和帮助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1.接收自然灾害预报后,学院根据上级部门的灾情通知,进入预备应急状态;结合学院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2.学院各部门应根据学院的指令,迅速实施以应急处置预案为基础的实施方案,做到各级负责人到位,相应工作队伍到位,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等抢险救灾工作;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立即组织救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院灾情、险情和伤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五)网络舆情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1.结合实际,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型、规模,及时启动相关预案,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迅速找到事件源头,抓住处置最佳时机,实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
2.通过各种媒体,正面发声,澄清事实,借力第三方等进行评论反馈、引导。针对有害信息,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有效管控。
3.建立和规范媒体接待工作机制,制定接待方案,规范接待人员、接待方式、接待流程等。
(六)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办法
1.成立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小组。由学院团委牵头,组织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队伍、相关辅导员组成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2.对心理疾病较轻的学生,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咨询老师提供个别咨询或与家长沟通确定处置方案后处理;
3.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咨询老师对于本人难以决断的疑难案件,应当及时进行集体讨论,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转送医院治疗;
4.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应尽力做好前期处理工作,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决定最后干预方案,并将干预方案报学院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抓好组织协调与工作落实,认真研究部署责任分工,加强督促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年级要根据实际情况,真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要通过专项检查、组织培训、定期通报情况等方式,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定期督促检查各部门、年级的进展情况,确保圆满地完成任务。
(三)做好后勤保障。相关部门要全面考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需要,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人、财、物保障,切实保证相关应急处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确保学院长治久安。
数学与信息学院